進入內容區塊
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

一般公告

  • 更新日期:113-12-13
  • 發布單位: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
【修正規定】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修正發布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業經113年 11月 6日 113學年度第 2次行政會議通過本要點教育訓練規範修正如下:
新進之教師及研究人員,應於起聘日起一年內完成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研習(以下簡稱學倫教育),並取得主辦單位核發之研習證明書以供備查。但曾參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者,不在此限。
  • 聯絡人: [ 陳鳳儀 sharonchen@nycu.edu.tw (03)5172121分機31594]
go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