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關於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及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 

「國立交通大學」為建立校園學術倫理機制,深化學術倫理教育,提升研究誠信風氣並維護良善研究品質,自2017年4月28日設立「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」。2021年2月1日,「國立交通大學」與「國立陽明大學」合併為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」,另設置「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」,處理相關學術倫理的規範及案件。

  • 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任務

1.統籌規劃學術倫理相關規範。
2.舉辦學術倫理議題之相關活動、研討會或論壇。
3.受理學術倫理案件並轉介至校內權責單位處理。
4.提供學術倫理諮詢服務,並得視諮詢個案情況,另請校內相關單位協助處理。
5.應業務需要,召開跨處室學術倫理業務推動及協調會議。
6.協助召開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之會議及相關庶務事項。
7.協助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召集人處理緊急案件。
8.執行校長或其他校級會議之有關學術倫理業務臨時交辦事項。

  • 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任務

1. 議決學術倫理相關規範。
2. 處理學術倫理案件。
3. 辦理其他學術倫理相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