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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

組織架構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11-09
  • 發布單位: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
組織架構圖
  • 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
    • 編制外一級行政單位,受倫理長及副校長督導。
    • 設置主任一人,綜理本室業務。
    • 設置副主任一人,襄助主任推動督導本室業務。
    • 設置專(兼)任職員與研究人員若干人,以執行業務及研究工作。
  • 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 
    • 設置主任委員兼召集人一名。
    • 設置當然委員三名:由研究發展處、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各指派一級單位副主管級以上一名擔任。
    • 設置委員六名:由電資理工、生科醫學及人文社會領域學術領域推派教師代表,由校長依領域分類選定六名教師擔任。
    • 設置具處理學術倫理案件經驗之專家學者一至三名:由學倫辦公室主任提名,經校長同意後聘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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