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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

一般公告

  • 更新日期:113-01-19
  • 發布單位: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
【新規定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1100526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
業於110年5月26日109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核備
重要內容摘述如下,餘請點選附件觀看或依校區分洽承辦人員(陳小姐yachen19@nycu.edu.tw )。

一、

實施對象
本校學士班、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。

二、

實施方式

(一)

學生學術及研究倫理教育課程(以下簡稱本課程)為必修0學分,採網路教學方式實施,課程內容包含18個核心單元,共6小時。

(二)

學生須於入學第二學期結束前,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平台修習本課程,並應通過線上課程總測驗及格標準。

(三)

因故未能完成者,學士班學生須於畢業前補修完成,始得畢業。

(四)

碩士班學生,須於舉行學位考試前完成本課程,未完成本課程者不得舉行學位考試。博士班學生,須於舉行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前完成本課程,未完成本課程者不得舉行資格考核。

三、

成績註記
通過本課程之學生,學士班於中、英文成績單上標註學術倫理 (Academic Ethics)通過(P);碩士班及博士班於中、英文成績 單上標註學術研究倫理(Academic Research Ethics)通過(P)。

* 109學年度(包含109學年度)以前之學生,依各校區原實施辦法處理。

* 更多教育訓練相關資訊,請點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之學生學術倫理教育專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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